发布时间:2018-01-17 09:09:38浏览:1170
近年来,青海局财务部门将研究财务与税收优惠政策等相关工作作为了日常的必修课。用财务人员的话说:“企业的收入一分一厘都来之不易,有了优惠政策不利用,那不是傻?”近日,财务部门就利用购买自产农产品而取得的免税发票相关政策,进行了增值税减免税抵扣,节约税收21万元,有力推动了企业的降本增效。
在今年青海中煤地质工程公司承揽的雪霍立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中,购买草皮草籽等环境治理材料结算时对方单位开具了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按照惯例如果我方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直接进行税收抵扣,但此次对方单位向我单位销售的产品属于企业自产农产品,即免税产品,发票免税,无法正常抵扣。在与税务局沟通该发票抵扣事宜后,税务局以增值税条例中列示的农产品免税抵扣条例而不予核准抵扣,如此我单位就无法享受购进免税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的优惠政策,税额共计21万元。
为了能争取这21万的税收抵扣,财务工作人员开始了与税务相关部门不厌其烦的沟通过程。期间一趟趟的去城东国税局、城中国税局、省国税局进行耐心细致的咨询沟通,还通过12366电话多次问询。在面对税务局人员的多次拒绝时,财务人员没有放弃,没有因为“这是公家的事,花的是公家的钱”就敷衍了事。经过一个月的坚持和努力,6次去税务局现场沟通,拿着政策支持文件跟税务局工作人员交涉,终于获得了城东税务局核准,允许21万税额可以进行特殊减免税发票抵扣。
企业“降本增效”目标的落地生根需要的就是一份责任感,从点滴小事做起,从岗位实际出发,在日常中厉行节约,于平凡中贡献价值。如此,基业长青才不是一场美梦,每一位职工才能在企业的良性发展中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