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28 11:04:56浏览:2080
近日,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信息获悉,自2017年3月1日起,居住在北京、天津、山东、江苏、四川五省(市)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可在当地进行联网结算。为让局属各单位离退休职工能尽快享受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这一利好政策,基地中心人力资源科工作人员采取电话说明、邮寄“致青海省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一封信”及联网的152家医疗机构名单等方式,确保居住异地的离退休职工及时了解异地住院结算细则及流程。据统计,局属5家单位居住在北京、天津、山东、江苏、四川五省(市)的离退休职工共计70余人,此次中心人力资源科均一一通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