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7-02 10:00:12浏览:2016
进入汛期,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青安办【2015】22号)和青海煤炭地质局《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青煤地发【2015】67号)精神,切实加强分公司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分公司积极部署汛期的各方防洪工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一是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主管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检查推动,加强防洪、防汛安全教育,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应急知识和应急处突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完善防范措施,及时处置、处理突发事件。三是施工现场必须挖设防洪沟,营地选择应远离洪水波及地带。重点排查山坡、沟口等易发生洪水、滑坡、泥石流的区域,对所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全面做好防范工作,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四是必须加强避雷设施检查,确保避雷设施符合规范要求,杜绝雷击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