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2-27 14:46:34浏览:2374
2013年青海局开展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在青海省内部审计协会《内审情况简报》第七期(总第19期)作为先进经验在全省84家内部审计会员单位通报交流,并荣获青海省审计厅全省内部审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青海局依据《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的规定,坚持 “三年一审”和“离任必审”的工作目标。加大离任、任中审计的比重,加强了对单位领导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对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洁和全面履行职责起到了重要作用。先后对局属6个单位的“一把手”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共计提出了审计意见和整改建议51条。通过离任审计对任期内的财务收支情况、经济效益实现情况、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经济责任制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通过内审摸清了被审计单位的家底,分清了责任,使交接双方交的清楚,接的明白;对领导干部任期和任期中的经济责任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为干部考核和任用提供了重要依据;通过查隐患、堵漏洞,进一步规范了各项规章制度,有力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在审计工作中,坚持审、帮、促相结合的原则,分清经济责任的同时,还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总结经验教训,帮助被审计单位整章建制,有力地促进了被审计单位各项事业的发展,我局的离任审计面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