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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第五督导组对青海公司(青海局)专项内容和改革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发布时间:2022-06-20 11:08:31浏览:2912

5月30日,总局第五督导组从“聚主业、提质量、稳增长、控风险、促改革、强党建”六项内容及改革三年行动二十项内容开展情况对青海公司(青海局)开展检查。青海公司(青海局)党委书记、局长、董事长刘永彬,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总经理王明宏及班子成员,总助级领导及中层以上干部17人参加。

会上,王明宏从聚焦主责主业,培育核心竞争力;积极开拓市场,践行区域化战略;加强成本管控,完善财务管控体系;梳理风险事项,提高合规管理意识;加快改革步伐,确保改革成果落实落地;强化党建引领,提高工作效率和能力六个方面汇报了青海公司(青海局)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刘永彬从聚主业、稳增长、促改革三方面进行了补充汇报。

听取汇报后,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海宁充分肯定青海公司(青海局)在综合督导专项工作、“改革三年行动”开展期间取得的成绩。认为青海公司(青海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迅速行动,积极落实,尤其是在聚焦主业发展、区域化战略发展、改革三年行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成绩显著。并对青海公司(青海局)提出八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继续加大市场拓展力度,以木里项目模式为标准加大市场占有率,加强与地勘单位的市场竞争,积极拓展甘肃、四川、云南、西藏等省份的市场。二是在改革三年行动工作方面,要认真整改,补齐短板,6月底前全面收官,总结改革成效。三是持续建立约束和激励机制,不断进行长效激励。四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力度整合资源。五是加强对标管理,改变思维定位,学习总局系统内优秀单位经验,取长补短。六是严格控制风险,做好“两金”清收工作、亏损企业治理等工作。七是青海公司(青海局)党委要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盘活现有的存量房产等资源,做好雪霍立矿权管理及青海中煤地矿业公司以往投资的清收工作,建立完善该公司各项制度,同时进一步做好木里项目的收官工作,加强账款清收。八是加强党建工作,结合“三在”党建品牌成效及经验,将青海公司(青海局)党建工作再拔高、再突破。

于运强、赵国富、郭晋宁、李阳、王琛、周光伟、程彦督导组成员分别从改革三年行动、矿业权的开发与利用、“压减”工作、科技创新、合规管理等方面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会议最后,刘永彬代表青海公司(青海局)作出表态,将按照总局督导组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组织推进机制,努力实现产业发展、市场开拓、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运转机制、组织管理和改革行动等方面的突破,不断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确保“两利四率”“两增一控三提高”高质量发展目标顺利实现,在量的合理增长中实现质的稳步提升,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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