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21 15:36:00浏览:2327
作为技术服务型的地勘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是单位的核心资源,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实现单位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为加快企业转型的步伐,吸引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煤勘院“第六届二次职代会”讨论通过了新修改的《薪酬管理办法》。办法中明确规定:“在相关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单位签订派遣协议的长期外聘员工,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享受在职职工同工同酬待遇”。该规定包含两项内容:一是明确提出我院对外聘职工将采取“劳务派遣”的管理形式;二是劳务派遣员工享受“同工同酬”待遇。此项制度的出台意味着将最大程度的减少劳务派遣员工与在职职工的待遇差异,包括薪酬、培训、岗位竞聘及其他福利待遇。
由于体制机制等原因,招聘工作较为局限,很难吸引到社会上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在面临单位产业板块转型升级的重要阶段,技术力量不足已经严重影响到单位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煤勘院制定了“同工同酬”制度招贤纳士,为单位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为了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经院级会议研究同意组织人事部提出的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的管理和使用外聘职工。
在征求青海局主管部门的同意后,组织人事部积极联系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经过多方询价、比选,选择西宁中夏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为院劳务派遣合作单位,并5月18日签署了《劳务派遣合作协议》。5月28日,我院第一批劳务派遣员工共9人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截至目前,我院共有劳务派遣员工12人。组织人事部已完成新入职员工岗前安全教育及规章制度培训工作,并全部到岗,积极参与生产工作。
采取“劳务派遣”、“同工同酬”的用工政策,对于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一是灵活的劳动用工形式,打破了以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局限性,规范了劳动用工管理,既合理合规为外聘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又有效规避了劳动用工风险;二是同等的薪酬待遇及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为院吸引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三是提升外聘职工的收入水平,较大程度上激励了外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及主动性,享有与在职职工同等的岗位竞聘机会,也给在职职工带来了一定的危机意识和竞争意识,从而使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加强学习,改变工作作风促进良性发展。
新制度的实施为我院人力资源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保持人才队伍的活跃性,同时增加的人力资源成本也对员工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加强管理,组织人事部修改了《员工关系管理办法》,从招聘需求分析、人员面试、入职前体检、录用、签订劳动合同、新员工入职培训及试用期考核等各个程序加强规范管理,从而有效控制人力成本,避免随意招聘造成的各类损失。
我院首次采用“劳务派遣”、“同工同酬”的用人和激励机制,是劳动、人事和薪酬分配改革的重要突破,为拓宽选人用人途径,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