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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传帮带”精神,促进成长成才——青海局建立实施会计人员“师带徒”制度

发布时间:2018-05-18 17:58:13浏览:1752

  

    517日,青海局正式公布全局会计人员“师带徒”结对名单,并举行了“师带徒”协议书签字仪式,标志着青海局建立并实施的会计人员“师带徒”制度正式落地。

  为贯彻落实中国煤炭地质总局财务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财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会计骨干人才“传、帮、带”作用,加快新进和年轻会计人员培养,促进成长成才,青海局在2018年度《财务工作要点》和近期印发的《会计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均明确要建立并实行会计人员“师带徒”制度。为此,成立了以总会计师胡胜利为组长的“师带徒”工作组,局资产财务部研究制定了会计人员“师带徒”实施方案及“师带徒”协议书,同时在全局财会人员中开展师徒结对选择工作。

  通过自愿报名,并经局会计人员“师带徒”工作组研究,最终确定10对共14人结成“师徒”关系,并签订“师带徒”协议书。协议书明确,师徒双方认真履行和遵守各自职责要求,自觉服从局会计人员“师带徒”工作组领导和监督;师傅要尽心尽责,指导帮助,徒弟要尊师好学,虚心请教,尽快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做到教学相长,共同提高,为提升全局财务工作水平、促进全局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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