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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督导检查 筑牢防控防线 青海局确保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实抓细

发布时间:2020-07-20 16:52:02浏览:2458

为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充分贯彻落实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厅(局)领导包片督导责任制的通知》文件精神,7月16日起,由青海煤炭地质局副局长王明宏带队,水工环地质勘查院院长孙志勇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汛期地质灾害督导检查组在海北州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尕藏尼玛的陪同下,先后赴门源县、祁连县开展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督导检查工作。


       督查期间,督查组一行听取了两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落实情况、工作任务安排情况等方面的工作汇报。查阅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档案资料,对两县在汛期期间地质灾害工作落实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建议。并到省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门源县阴田乡米麻龙村烂泥沟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阴田乡大沟口村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祁连县扎麻什乡多什多新村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多处灾害点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在全面了解各点情况的同时向村干部和群众讲解了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危害性,并根据各点的特点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措施。 

       在深入地灾隐患点中,王明宏强调:各层级责任人要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做到“思想、责任、组织、领导、预案、措施、作风”七到位,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人上岗到位,抓住重点防患点,抓住关键地区,对各项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再检查、再落实,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求技术支持单位积极联合各县自然资源部门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工作,确保调查资料的准确性及动态监测,确实发挥防灾减灾作用。对于排查中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安排群测群防、专业监测或排危除险等防灾减灾措施,充分做到“人防”、“技防”相结合。 


       就海北州开展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查组要求,一是州县主管部门要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强化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制度,加强汛期期间的值班值守,切实发挥好“群防群测”制度,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要做到全覆盖;二是州县乡村四级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从思想上时刻提高警惕、保持定力,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细抓实;三是州县乡村要层层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强化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群众防灾、避灾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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